
吃完飯后,護士給精神病患者發藥。為了避免有人不吃,患者要當著護士的面把藥吃掉。(資料圖片)圖/CFP
“精神病人養活了精神病醫院,弱勢群體養活了弱勢醫院”。
面對調研精神衛生工作的全國政協專題考察組,湖南省邵陽市精神病醫院院長呂春江心中五味雜陳。
在精神衛生防治中,精神病醫院位于最前沿,也是矛盾最集中之地。邵陽市精神病醫院,始建于1959年,作為湘西南地區最大的精神病醫院,精神衛生防治的各類問題在此均有體現:經費不足、病人欠費、曾傷害他人的病人無法出院、地方政府送來“精神病人”、醫護人員人身受到攻擊等。
邵陽市精神病醫院且戰且進。然破解有限,無奈頗多?!毒裥l生法》將出,求解是否有望?
入院難出
已在精神病醫院呆了6年的袁小軍威脅醫護人員:“要么送我出去,要么我就死在這里?!?/p>
7月7日,邵陽市精神病醫院封閉病房內,袁小軍(化名)再次要求出院。
他手指頭頂的傷疤,意指要撞墻去死。傷疤是他此前為求出院而兩次撞墻后留下的:“要么送我出去,要么我就死在這里”。袁小軍在醫院已經6年了。醫生舒卓說,從病情上講,袁小軍可以出院了。但是,沒人愿意接他。
事實上,袁小軍入院時,其父母、哥哥已舉家外逃,再無聯系。
2005年秋,27歲的袁小軍突然提刀連砍5人,其中3個是孩子。后果是,3人死亡,2人重傷。而被害者跟他無冤無仇。
多年后,袁小軍形容當時的自己“分不清哪是真的,哪是假的”,“就像在做夢”。
精神鑒定結果顯示:袁小軍患精神分裂癥。2005年10月,他被警方送至精神病院治療,兩個多月后,其精神分裂癥基本治好。
為了袁小軍出院一事,醫院作出了很多努力,聯系警方,民警說這事得找政府;醫院聯系當地縣、鄉政府和村委會,說明袁小軍只要堅持服藥,病情復發的可能性極小。但是,沒有一處愿意接收他。
《精神衛生法》草案規定,“有違反刑法行為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需要政府實施強制醫療的,由公安機關執行”。而此類病人治好后,能否出院?如可出院,什么部門接收?該法未提及。
欠費難結
為了能將欠費病人送回去,醫院特批每個科室可免費使用救護車3000公里。
病人的“只進不出”影響著醫院的接診能力。
舒卓說,袁小軍住院的費用,由有關部門按最低標準支付。另有一類病人,不出院并欠費,讓醫院更為難。
病人欠費到一定程度,醫院的辦法是在其病情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將其“遣送回家”。醫院院長呂春江說,每年送回去的病人有50多個。這些病人,少的欠費一兩千元,多的欠費5000多元。
為能將欠費病人送回去,醫院特批每個科室可免費使用救護車3000公里。因為如果住在醫院里,“要吃飯,要吃藥”,欠費會越來越多。這有些不近人情的舉措,其背后是呂春江的困局,醫院每年獲得當地政府財政撥款190萬元,只夠給全院300多名員工發3個月工資。其他的支出都要靠自籌。如果不能從病人身上收取費用,醫院就要關門。
去年7月,向全國政協專題考察組匯報時,呂春江說,“弱勢群體養活了弱勢醫院”。
《精神衛生法》草案提出了對欠費的保障方案,“對經濟困難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所在地縣級政府應當對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資助。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后仍有困難的,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國家給予救助”。
這讓呂春江看到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制定”的條款,表明最終實現還需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