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3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工商總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局、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和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以下簡稱中個協)等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工商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工商總局本級和1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工商總局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67 657.53萬元,工商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62 340.07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5317.46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工商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55 305.74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81.7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2369.76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97.29萬元。上述問題對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工商總局本級和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預算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在未按規定編報軟件、會議和印刷等政府采購預算的情況下,實際發生會議、印刷等費用共計6651.77萬元;未編制軟件資產配置計劃,采購6個軟件涉及金額208.24萬元。
2. 2012年,局本級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13.06萬元,將出國費用超預算支出部分75.09萬元在往來款科目掛賬;局本級13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4.74萬元。
3. 2012年,局本級住房公積金超預算支出703.85萬元。
4. 2012年,局本級以會議費名義和在“動漫項目”經費中違規列支培訓費、問卷調查費等支出共計235.21萬元。
5. 2012年,局本級有5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所屬商標局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直接將日常批量印刷業務委托所屬機關服務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擔,共支付費用4373.7萬元。
6. 2012年,局本級26個會議超標準列支104.1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將職工售房款在往來款核算,年末結轉結余資金227.29萬元未納入售房收入專戶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局未將劃歸其管理的總局招待所和機關招待所(注冊資本共計150萬元)納入“對外投資”科目核算,機關招待所于2001年對外投資的20萬元也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掛賬。
此外,2012年,局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23個;局本級的2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對超預算支出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財政部批復預算執行;對擴大經費開支范圍的問題,要求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對所屬商標局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售房款未納入售房專戶管理的問題,要求將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專戶管理;對所屬機關服務局對外投資未在財務賬簿反映的問題,要求對所屬經濟實體進行清理,確認產權歸屬與股權價值,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管理,并上報主管部門。對超標準列支會議費,以及計劃外召開會議和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工商總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費用的開支范圍,并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工商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擴大經費開支范圍的問題,部分資金已按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出國費超預算的問題,表示今后要加強出國團組的計劃和預算管理,嚴格按批復預算執行;對未編制軟件資產配置計劃等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問題,已責成相關部門加強軟件資產管理,嚴格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質檢總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纖維檢驗局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等5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質檢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質檢總局本級和48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質檢總局2012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 315 129.33萬元,質檢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 185 088.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30 041.13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質檢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24 757.74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9.49%。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080.04萬元,其中2012年2019.1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366.67萬元。上述問題對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質檢總局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未經批準,自行調整“一般行政事務管理績效考評平臺”項目預算33.5萬元,用于非該項目內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級召開的3個會議共列支25萬元,其中有1.42萬元實際支付了非會期內的餐飲費,有0.37萬元仍結存在飯店;委托所屬2家單位召開的4個會議共列支69.85萬元,其中有11.9萬元仍結存在所屬單位或飯店。上述問題造成虛列會議費支出13.69萬元。
3. 局本級及所屬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涉及金額1203.75萬元。
(1)2011年,局本級未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直接指定所屬單位制作工作宣傳片,合同總金額60.87萬元;局本級有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
(2)2012年,局本級委托機關服務中心采購辦公設備和家具324.04萬元,未編制資產配置計劃和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3)2012年,所屬中國纖維檢驗局未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也未公開招標,直接采購物業管理服務金額627萬元、購買軟件開發服務金額191.84萬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國質檢出版社2011年度申報的項目預算500萬元,仍有463.92萬元未執行,財政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
5. 2012年,局本級“檢驗檢疫電子監管系統運行維護和通訊”專項經費開發的軟件涉及金額35萬元,未計入固定資產賬。
6. 2012年,局本級1個會議超標準列支47.47萬元。
7. 2012年,局本級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272.74萬元;2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9.97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收到產權屬于局本級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萬元,未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其中2012年375萬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掛賬4415.97萬元長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和南戴河檢測交流中心對同一筆往來款項,賬面反映相差243.91萬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賬面反映固定資產9184.63萬元,當年決算反映固定資產為6242萬元,賬表相差2942.63萬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國質檢報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萬元應收賬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級將7個會議的212.26萬元轉嫁下屬單位,1個會議的4.4萬元轉嫁其他單位。
此外,2012年,局本級的10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1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準自行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安排使用,并加強管理;對虛列會議支出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問題,要求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并按規定編制資產配置計劃;對所屬中國質檢出版社項目執行進度慢的問題,要求加快項目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少計固定資產的問題,要求及時補記固定資產;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繳中央財政專戶的問題,要求將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長期掛賬的問題,要求對長期掛賬的款項進行清理,并加強管理;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賬賬不符的問題,要求對上述款項進行清理核對,確保賬實相符;對所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固定資產賬表不符的問題,要求核實相應固定資產,做到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對所屬中國質檢報刊社應收賬款長期未追回的問題,要求積極追討;對超標準列支會議費和出國費,以及計劃外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質檢總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和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屬單位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質檢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質檢總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責成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整改。審計期間,對虛列會議費支出等部分問題已進行整改。